1.
法令依據: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暫行綱要「綜合活動學習領域」之四大主題軸之一-「社會參與」;指定內涵之一-「社會服務活動」。
2.
理論依據:
根據特殊教育法第十四條:「為使就讀普通班之身心障礙學生得到適當之安置與輔導,應訂定就讀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之安置原則與輔導辦法,
其辦法由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訂之。為使普通班老師得以兼顧身心障礙學生及其他學生之需要,身心障礙學生就讀之普通班應減少班級人數,其辦法由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以及從教育部大力推廣設置資源班可以得知,融合教育是目前特殊教育的趨勢之一,融合教育也可以稱為「回歸主流」,簡單而言,就是盡最大的可能讓特殊兒童和一般兒童一起在普通班上課。回歸主流的理念強調的是「正常化」和「最少限制的環境」。正常化,指的是生活,學習等各方面越接近正常的同齡兒童越好;最少限制的環境,指的是為特殊學生所提供的教育情境與機會,盡可能和普通班越接近、越類似越好。
由以上的內涵可知,回歸主流並非否定特殊班的存在,也不是主張將所有的特殊學生都安置在普通班,更不是將特殊學生安置在普通班而不給予任何特殊教育的服務。回歸主流強調的是,盡可能讓特殊兒童和正常兒童安置在一起,在最少限制的環境下,和正常的同輩有社會互動、交流的機會,而且是在特殊教育的介入之下實施。由於回歸主流一詞常遭誤解,以為非將特殊兒童放在普通班不可,或只要將特殊兒童安置在普通班就是回歸主流,因此近年多使用統合教育或正常化、最少限制的環境等名詞而較少使用回歸主流
然而貿然的回歸主流並不能帶來好的改變,必須在普通學生、特殊學生、家長、老師之間都做好一定的準備。研究結果顯示:若是儘早從小做起融合的理念,推廣普通學生認識身心障礙者,則長大後能夠接受及體諒身心障礙者的程度便提升許多。
本課程便是藉由讓學生認識身心障礙者特性並且實地去體會身心障礙者的在身活上之不便,使學生了解到身心障礙者存在於我們的周遭,是需要我們去體諒與協助,幫助學生發展對身心障礙者的接納與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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